湖南一批房企违反《广告法》 被市场监管局处罚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宣称会成为临武最有价值区域,发布包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近日,郴州曝光12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在这些典型案例中,临武睿锋置业有限公司被罚没的金额最高,为20万元。

据了解,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发布了内容为“首批房源完美售罄,未来五年城南绝对会成为临武最有价值区域,成为最适合居住的新区”的双面宣传彩页纸质广告。

不过据核实,睿锋华府A、D户型广告宣传与建设规划部门要求不相符合。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

最终,临武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0000元。(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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