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实时:产权车位无法备案登记 绿地成都被指挪用税费

吴若凡 中房报记者 樊永锋 北京 成都报道

“我购买了产权车位,缴纳了契税,开发商迟迟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成都市绿地云玺468小区“停车位无法过户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今年6月,多名该小区业主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反映,其购买了近7年的车位至今没有拿到产权证,同时还面临被法院查封的风险,原因是他们小区的开发商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蜀峰”)(绿地集团下属子公司,其中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占比95%,绿地集团重庆置业有限公司占比5%)因为欠缴契税,导致业主们无法正常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为此,业主持续多年找到绿地蜀峰方面,却始终未果。

不得已,业主们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历经半年时间的开庭和等待,经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调解和宣判,要求被告绿地蜀峰协助业主们办理车位产权证等支付相应违约金。


(相关资料图)

然而,官司虽然赢了,业主们却依然高兴不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业主们没有盼来车位产权证,而是被告知,本案被执行人绿地蜀峰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因此终止执行程序。

记者注意到,在天眼查APP上,绿地蜀峰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被起诉的案件就高达108条。这笔代缴的契税究竟去哪儿了?为何长时间没有办理车位产权?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钱没了 车位也没了

张明已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去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6月29日上午,他又一次来到了法院执行局,这一次他想去查询一下案件的终结执行文书,但并未查到。

2017年,张明以14.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绿地云玺小区4期地下三层的一个车位。

为办理车位产权证,在购买车位之后不久,张明向项目公司绿地蜀峰支付了6200余元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包含了维修基金、税费、登记费、印花税、产权代办费。同时,双方约定由绿地向税务部门代为缴纳费用。

据悉,绿地云玺4期共配备了1200多个车位,张明告诉记者,当时购买车位的人很多,有些业主一次性还买了两三个,已销售出去的车位有900多个。

交完相关费用后两年,2020年初,绿地云玺开始收集业主们的相关备案资料,“当时告诉我们备案两年后就能拿到证件。”然而,张明没想到的是两年多过去了,他和另外900多户业主没有等来产权证。张明告诉记者,就车位问题,他和其他业主与绿地云玺方面沟通了近半年时间,但始终没有进展,他们还先后去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咨询,对方回复称,由于缺乏相应的资料,车位不具备备案条件。

随后,他们又找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得到的回复是:“绿地蜀峰很早就把资料交给了代办公司,但因为一直没有缴纳相应的款项,导致车位一直没备案,产权证也办不下来。”“我们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让我们找开发商协商,或者走司法途径。”

不得已,张明和其他业主将绿地蜀峰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还相应购车款、代办费用及赔偿相应违约金。

案件进行的很顺利,张明和其他业主顺利赢得了官司,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张明告诉记者,在案件完结后的半年,他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2022年12月底,张明被法院告知,他的案子被终止强制执行了。

张明遂找到案件的主审法官,对方告诉他,本案被执行人绿地蜀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因此终止执行程序。

“法官说,待绿地蜀峰有了可执行的资产,才能恢复强制执行。”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如果开发商账上没有资金,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其名下其他资产,并依法走司法拍卖的程序。

很快,张明就发现了线索,他和另一名业主发现,自己原先退掉的车位又被绿地蜀峰拿来进行销售。既然卖了车位,自然就有了资金进账。“我们找到了购买车位业主,发现他们购买收据上的收款方是绿地集团成都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盖得却是绿地蜀封的章。”

对此,王玉臣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体,但收款方是却是第三方公司,则开发商有涉嫌转移资产的行为,业主可以向法院执行机构反映,并对上述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张明已经多次向法院提交了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但均未得到答复。

张明很无奈,现在的他车位没了,钱也没了。

除了产证无法办理,张明告诉记者,地下三层车位普遍存在渗水情况,他当时还不慎滑倒受了伤,住了院。

就强制执行等相关问题,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多次拨打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漫长的等待

和张明相比,王强则幸运的多,只是损失了代缴契税的费用。他于2017年10月购买了绿地云玺小区负二层车位,价格在13万余元。王强告诉记者,他当时向绿地方面支付了包含契税、代办费等相关费用,共计5000余元,并委托绿地办理车位产权证。

但两年多时间过去,业主没等来产证,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他与其他9名业主联名起诉小区的开发商绿地蜀峰。

2022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业主与绿地蜀峰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上明确:2022年12月31日前,绿地蜀峰须协助业主办理车位产权过户事宜,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今半年时间过去,业主们的车位产权证依旧得不到办理。

今年5月,业主们等来了一则催收通知短信,明确办理车位产权证需要业主提供缴纳车位税费的完税证明和相关资料办理。

业主们很气愤,“契税明明前期已由绿地蜀峰代收,我们现在却还要重新缴纳一次。”

业主们找到绿地蜀峰方面,得到的答复是:“如果不想车位被银行查封,就赶紧把费用交了,不然最后被查封还是要自己交了钱去解封。”

王强告诉记者,类似他们车位产证无法备案的情况并非个案,“光我们4期小区就有1000多户,还不包括3、5、6期,都存在这种情况。”

因为一直未缴纳相应费用,今年以来小区里很多业主的车位也被银行查封了,“有的业主就找律师去法院解封车位。”

据悉,绿地云玺小区共有4批次业主分别向提起了诉讼,要求绿地蜀峰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并支付相应违约金。但是直到目前,除了第一批次的业主顺利拿到产权证明,其余业主们虽然赢了官司,但车位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业主告诉记者,“绿地蜀峰当时也承认收了业主这笔钱,但是现在没钱去税务局进行代缴”。

王强很生气,他们这批业主的车位由于购买时间较早,价格较高,“现在的话只要四五万元就可以了。”

王强告诉记者,由于未及时缴纳费用,目前部分业主的车位已被查封。有的业主怕自己的车位被查封,只得去税务局自行缴纳了契税,而被查封车位的业主只能先行去法院申请解封。

多地出现产权无法过户

事实上,在成都,因开发商未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项目,还有位于青羊区的绿地新里程项目。

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的“(2023年)川0105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显示,2023年4月11日,购房者马某以绿地青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羊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绿地青羊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经青羊区人民法院查明,绿地青羊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自持商业及办公用房、车位和股权,其中自持房屋暂不具备处置条件。主要债务包括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建设工程款、营销费,预期交房违约金;另据绿地新里城项目购房者反映,绿地青羊公司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导致住房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因此,综上所述,青羊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认定绿地青羊公司虽有一定资产,但目前变现困难,且明显缺乏可供偿债的流动资金,同时涉及大量诉讼、执行那件,故应当认定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青羊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马某对绿地集团成都青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除了成都,绿地集团在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2021年,有网民在四川南充三国源论坛上反映,其购买的绿地上海滩一期车位,距今已经3年多时间,始终无法理网签备案等手续,在多次寻求开发商未果,对此,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回复称,由于车位于2019年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因此无法办理网签等相关手续。

2023年5月,有网民在江西省赣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赣州”反映,其购买的绿地国际博览城配套住宅小区一处车位,已有2年时间,但车位产权始终不能过户,对此,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网上回复称,开发商赣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方面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现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缴费领取证书。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福元律师向记者表示,开发商作为生产经营的纳税主体,应当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如果未申报或未按时申报的,则涉嫌偷税,严重的可能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凡是确定的销售收入,应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向业主开具车位销售发票,同时对应品名、金额和数量。

按照当时的合同约定,开发商如果不办理产权证明,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开发商配合过户相应的车位产权。

不过,关于代缴税费的问题,王玉臣律师表示,须满足一定的前置性条件。第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开发商不得未经税务机关的合法委托征收税款;第二、开发商代收税费需要经购房人的委托,双方自愿且存在合法有效委托关系是开发商可以代收税费的前提;第三、开发商不得强制要求购房人将税费交于开发商代收并由其代缴,也不能将代收税费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

同时,购房人应按双方约定向受托方索取契税完税凭证,同时核对契税计税金额与购房合同金额是否一致。虚假申报、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及代理人多收、滞留、挪用代收款项的经济风险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就税费代缴等相关问题,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开发商替业主代收了契税而没有缴纳,由此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证的情况,业主本人可以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代缴的税费究竟去哪儿了,就相关问题,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致电绿地集团西南事业部办公室媒体联系人,对方表示不能直接回答记者的相关问题,需要在了解情况后再予以反馈,但截至发稿,本报记者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车位是住房的必要配套设备,也是“保交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车位依法依附于商品房而存在,功能在于满足小区业主的居住需要,属于商品房所提供居住功能的必要延伸和拓展。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无论是车位还是商品住宅,开发企业都有义务为购房者办理相应的权属证明,让业主的权益得到保障,应该切实把“问题楼盘”攻坚化解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全力以赴“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应受访者要求 文中 张明 王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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