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微头条丨江苏赣榆:毁田采砂行为 缘何屡禁不止?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土地违法行为仍未平息。


(资料图)

2021年,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以《连云港柘汪镇:镇政府下属公司圈占数百亩耕地敛财》为题,对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霍家官庄村农用地被租用多年撂荒、破坏无法复耕的事件进行了报道,曾引发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整改,相关责任人被查处。

今年5月中旬,当地政府又接到当地民众举报称:有该村村民,以8000元至10000元/亩的价格,向村民租赁农耕地,并在田内盗采砂石料,之后用建筑垃圾填埋,造成基本农田和一般可耕地被毁,而当地村委、镇政府相关部门对该行为持放任态度。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调查发现,连云港赣榆区柘汪镇霍家官庄村,毗邻山东日照莒南县,两地交界处犬牙交错,土地权属划分尚存争议,且地下砂石料资源丰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导致砂石料盗采成风,耕地毁坏情况比较普遍。

对此,5月3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连云港赣榆区自规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待调查后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霍家官庄村耕地采砂成风

砂石料盗采,正在成为霍家官庄农耕地被毁坏的重要原因。

据当地村民介绍,2021年至今,有村民陆续盗采基本农田20亩、一般可耕地5亩,还有盗采部分涉及山东莒县的农耕地。

据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显示,在霍家官庄村北、木炭厂西边基本农田农户人员,霍某苏、霍某江、霍某江父母家、霍某强、霍某涛、王某团、霍某军、霍某万、吴某省9户的约15亩基本农田,被村民霍某某非法盗采后,用建筑垃圾换填。

“有村委会成员以2.3万元的价格,将自家2亩基本农田地卖给霍某某,后被霍西某某挖至1米深。”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透露。

记者跟随该村民在现场看到,该地块已被新土覆盖。

“村头坟地西北角霍某龙家自建塔四周的约3亩基本农田地,也被霍某某挖完后用建筑垃圾换填。”他说。

连云港市新创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活动板房北面,村集体地约5亩地,被霍某某挖砂后换建筑垃圾填埋。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现场调查发现,围绕霍家官庄村周边有多个采砂作业点。有刚开始挖掘的作业面;也有正在耕地开挖的采砂点停着洗沙工程设备;还有洗好的洗沙等待运走;还有部分废料被撒到农田中;也有开挖多年形成的坑塘,已经无法回填复垦。

“盗采砂石料一般在夜间,也是防止政府查处”另一位受访的霍姓村民透露,“这些盗采后的沙土经专业洗沙车冲洗后,卖给当地砂厂,获利颇丰。”

“原石子厂土塘被霍某某扩容深挖获利约10万元。村3号坝被霍家官庄某村委会成员合伙扩塘开挖,非法获利约40万元,被3人私分。”他说。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当地村民曾多次向赣榆区相关部门举报,“连云港赣榆区自规局执法大队也曾赴实地查处,而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柘汪自然资源所(以下简称“柘汪自规所”)负责人向执法大队工作人人员反馈,所挖坑塘均已填埋复耕。”据霍家官庄前任村委负责人说。

另据村民透露,所盗采砂石料除去部分就地销售外,大部分被卖给一家名为连云港浩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砂石料加工企业。

苏鲁两地曾联合执法

据当地媒体报道,早在2020年,江苏省赣榆区检察院与山东省莒南县检察院在赣榆区柘汪镇与山东省莒南县团林镇交界地区联合开展整治苏鲁边界非法采砂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当时,两地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等职能单位与属地政府现场执法,清理了长期盘踞于此的非法采砂加工点。公开资料显示,自2017年以来,赣榆区检察院牵头与山东三地检察院共建苏鲁检务合作平台后,不断探索建立检务合作新模式,几年来合作办理跨区域案件36件,努力打造苏鲁边界生态安全带。

两地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开展实地走访勘查、拍照录像取证、了解当地群众以及与有关部门沟通等工作。经初步调查核实,非法采砂加工点侵占了耕地资源,非法采砂加工活动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对苏鲁边界地区公益造成了损害,而且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牵头两地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政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活动中,两地执法人员对苏鲁边界8处采砂加工点违法情况进行了现场测量,对其中两处破坏较大的非法采砂加工点,现场对非法采砂加工点负责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利用卫星定位、无人机、录音录像设备固定有关证据。

然而,此类查处并未能杜绝猖獗的盗采行为。

缘何屡禁不止?

“疏于监管、监守自盗,是毁田采砂的根本成因。”当地一位从事砂石料生意的负责人表示。

连云港柘汪镇霍家官庄地处柘汪镇工业园辖区内,周边工业企业林立,而且与山东莒南县团林镇接壤,给当地盗采砂石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霍家官庄由两拨人盗采砂石料,双方划分范围,一方只盗采江苏省界内,另一方只盗采山东省界内。”据一位熟知采砂情况的霍家官庄村民说。

据他介绍,当地村委会对于盗采行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说,“柘汪自规所对于盗采行为也是无所谓态度,对于村民的举报和上级部门查处,均持袒护态度。”

而连云港赣榆区自规局执法大队,也无法直接查处,只能责令当地进行整改,无法彻底根绝盗采行为。

“正是在这种环境下,盗采者有恃无恐,不仅在已盗的采坑塘内扩大面积进行盗采,更是将盗采行为延伸到村民耕地上,造成租地采砂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他说,“前任村委会负责人,在为村集体进行公益修路时因涉嫌买卖砂石料被判刑,而如今对村民这种盗采行为,相关部门却查而不处,显然背后有不可言说的猫腻。”

对此,连云港赣榆区自规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执法大队正在调查,后期将调查结果反馈。”,然而,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据受访村民反映,“当地镇政府正在组织复垦事宜,以应付上级部门检查。”

今年4月份,自然资源部通报农地非农化违法案例时指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冲击耕地红线,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反映出有关地方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自然资源部同时要求,各地加快问题查处整改,确保对人对事处理到位;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各类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零容忍”管住新增违法。

柘汪镇土地问题经年累月,曾多次被舆论关注,亦曾被挂牌督办,如何在根源上杜绝此类问题,还需当地政府部门政令能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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