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维修资金保函预交政策落地雄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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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向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出具了华望城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预交保函,这是全国开出的首张维修资金预交保函,标志着全国首个维修资金保函预交政策在雄安新区正式落地,也是雄安新区维修资金管理领域在实现全国首笔数字人民币交存之后的又一大突破创新。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65号)有关规定,维修资金应由业主交存,但在实践中存在少数业主漏交和建设单位不积极履行分摊义务等情况,影响了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发文要求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推动由建设单位在网签备案环节代为足额交纳维修资金。为落实有关要求,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召集建设单位、国有商业银行召开政策研讨会,反复调查研究和审慎论证后,会同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雄安新区市场化项目住房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优化调整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体系。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建设单位代交维修资金,通过前移交存环节确保维修资金足额交存。同时,创新性提出保函预交维修资金,根据维修资金是用于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这一特性,参考保函在物业招投标、预售资金监管、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设计了的保函预交维修资金制度。在办理房屋销售备案前,建设单位可持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替代现金代交维修资金,要求保函期限不长于房屋共有部位保修期的最短到期日、担保金额不小于应交维修资金总额。在房屋销售环节,将维修资金交存二维码生成在网签合同左上角,实现“一房一码”,扫码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渠道交存维修资金至专户。且可根据维修资金交存进度定期在保函中核减金额,进一步减轻建设单位资金压力。在房屋共有部位质保期的最短到期日前,建设单位应交存未售出及自持房屋维修资金,如到期未交存保函将兑现。为降低保函代交维修资金的履约风险,通知还制定了《维修资金预交协议》《维修资金见索即付保函》等格式文本。此举不仅通过活用金融工具减轻了建设单位资金压力,更保障了维修资金的应收尽收,实现全体业主、建设单位、保函出具银行、维修资金主管部门的四方共赢。


除维修资金保函预交政策以外,新区住房管理中心还推出了线上“不见面”交存、电子票据线上开具、电子回单自动核验、增值收益“一键”派息等一系列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维修资金服务。


维修资金保函预交政策给出了维修资金管理领域共性问题的“雄安方案”,实现了维修资金的规范交存、市场主体的减负增效,是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统筹维修资金归集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将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守正创新,不断提升维修资金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推动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交存维修资金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雄安场景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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