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屋中介机构再“暴雷”:600万元首付款被挪用

购房者们来到创居地产讨要说法。王迎超/摄


【资料图】

王迎超 中房报记者 高中华 哈尔滨报道

哈尔滨房地产经纪机构再度发生侵占、挪用购房者购房款事件。

近日,哈尔滨一家名为“创居地产”的房产经纪机构再度暴雷,已有数十名购房者称其首付款及定金被该房产经纪机构侵占、挪用,数额达600万元;不得已购房者纷纷向主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哈尔滨市住建局已将该案件线索移交道外区住建局对其行政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同时,哈尔滨市道外区警方已介入调查。

这几年,由巨业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始,哈尔滨二手房交易市场接连“暴雷”,壹彤、巨业、易房、春晖、世纪振达、爱之家、百嘉信、华满、一亩、居泽等1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涉嫌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受害者损失高达上亿元,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住建部门曾下发多条新政,整顿乱象丛生的二手房交易市场。

然而仅仅过去3年时间,相同的骗局再度上演,购房者在创居地产房屋人员诱导下,以为将定金及首付款打入了资金监管账户,没想到这笔资金却进入到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公账户中,最终被侵占、挪用。


我们的首付款哪去了?


11月23日上午,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图街111号创居地产总部,愤怒、迷茫、无助、焦虑的情绪充斥着这个早已人去楼空的二层小楼,数十位购房者从各地蜂拥而至,希望找到负责人讨个说法。这其中,有人早已知道受骗多次前来,也有人刚刚听说“暴雷”消息匆忙赶至现场。

创居地产二楼墙上,悬挂着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板,公示板上标明了资金监管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以及受理举报电话;此外,公司营业执照和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都在墙上有公示。

创居地产公示出交易资金监管方式。高中华/摄


“正是这些公示内容让我们感觉公司比较正规、可信。但如今回想起来,正是中介人员利用这些信息差,让我们一步步走进了陷阱。”一位购房者表示。

今年8月份,孙女士与创居地产签订合同购房,买房之前她已经了解到购房要进行资金监管,但当时创居地产中介人员崔浩称,公司公示出的监管账户是有保障的,只要在创居地产交纳款项就可以,她信以为真后就将30多万元首付款打到了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后来才了解到上述账户是创居地产公司的对公账户,不是资金监管账户。

孙女士介绍,签合同时对方称2个多月就能完成交易,但此后多次以各种借口拖延。11月18日,创居地产还与她签了3个补充协议,称月底更名完毕。等到11月21日,她再联系创居地产法人郑永涛时,对方称在哈尔滨市住建局做笔录。

“当我向他询问首付款在哪时,对方表示不知道,今年8月份才接手法人一职,此前情况不了解。”孙女士表示,创居地产前法人郑殿军则回应“愿意起诉就起诉,去哪里告都行。”

与孙女士相同,购房者马先生在今年7月通过创居地产购买二手房后,也将总计33万元首付款打到了创居地产声称的“监管账户”中,因为迟迟无法完成交易并发现3位和他同样遭遇的受害者已经报警,今年10月31日他也选择了报警。

“当天创居地产5个股东承认将钱挪用了,总亏空600万元。”马先生告诉记者,经过警方调解创居地产后来退还了5万元给他,但还有28万元无处讨要。

受害的不止是购房者,还有一些卖房人已经和买家办理了更名过户,购房贷款已经到账,首付款却无处讨要。

“我们这些人被挪用的购房款从几万元到五六十万元不等,估计总金额应该不止600万元。”马先生表示。

另一位购房者告诉记者,11月22日他还接到了创居地产股东之一刘强的电话,让大家不要起诉他们,如果都抓起来了在监狱里也还不了钱,如果不告他们在外面还能慢慢挣钱给大家还账。

购房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们先后去过哈尔滨市道外区公安分局、道外区信访办、道外区工商局和哈尔滨市住建局等部门投诉,但这期间创居地产6个门店始终还在正常运营,11月13日还有人签了合同,但被骗。

11月23日上午,哈尔滨市道外区火车头派出所出警,将创居地产公司营业执照、员工资料等物证带走调查,并要求现场受害者去派出所做笔录。记者从警方处获悉,目前创居地产员工已做完笔录,火车头派出所已正式介入调查此案。


自设监管账户


“老实说,创居地产现在还能收得到房款我们也很诧异。”11月23日下午,在创居地产附近的旭联地产经纪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客户现在买房都知道要去银行进行资金监管,不能把钱打给房地产经纪机构。

骄阳地产中北春城店一位负责人也表示,现在房地产经纪机构都不会收取客户首付款和定金,服务项目仅包括居间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和租赁服务费。

购房者向记者提供的创居地产的合同范本也被同行发现了猫腻,在第七条付款方式中,合同范本明确合同签订后将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创居地产则在合同中自行添加了该公司户名和账号。这种行为在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明令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代收或者代保管存量房买卖资金或代收定金。”

创居地产将二手房合同进行了修改。王迎超/摄


“自从3年前哈尔滨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暴雷后,主管部门也在一直研究制定行业规则,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中,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收和代保管买卖资金的行为进行了明令禁止,同时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的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板内容已废止并要求下架,但仍有少量机构偷着不按规定执行。”一位接近政府主管部门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这也让不少房地产经纪机构找到了诱导购房者的理由。

“房地产经纪机构这个行业进入门槛较低,良莠不齐,主管部门无权查询公司的经营账目和收支情况,无法掌握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收取了购房款。当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重大风险和违规行为时,也没有权力要求公司停业和吊销执照,最多由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但又不会影响正常经营。这几年政府部门又强调贯彻‘放管服’,有心想管却又担心突破‘放管服’政策,破坏企业生存环境和营商环境。”该人士无奈地表示。


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出风险提示


11月23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风险提示,称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经调查哈尔滨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时,存在多起代收或代保管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交易资金,未按行业检查整改要求下架“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板,诱导客户将交易资金交由其代收或代保管,并且将客户交易资金存入其基本账户,挪用不能给付等违法违规经纪行为。违反了国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规定;违反了《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代收或代保管存量房买卖资金、不得代收定金或者评估费等规定;违反了哈尔滨市住建、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的通知》(哈住建发[2022]144号)有关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将房屋交易当事人申请资金监管的定金、首付款等交易资金存入其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只出不进,逐步取消的规定。

目前,哈尔滨市住建局已将案件线索移交道外区住建局对其行政立案调查,依法查处。提醒广大房屋买卖交易当事人审慎选择哈尔滨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房屋买卖交易。同时,依据《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房屋交易当事人应当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哈尔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的“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板内容已废止并要求下架,切勿听信不法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诱导,将交易资金存入其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交由其代收或代保管,防止交易资金受损。


关键词: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