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月底实施

单身申请年龄门槛维持30周岁;今后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房供地

昨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备受关注的单身申请年龄应满30周岁最终没有变化。另外,办法采纳了部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自住房将被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8月3日,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共有产权住房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办法》最终版发布,并于月底开始实施。

也就是说,今后,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市住建委表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作为北京加强住房制度顶层设计的落地政策,是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无房家庭解决住房刚需的长期制度安排。

市住建委表示,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办法》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备受关注的单身申请年龄方面,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市住建委表示,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明确为“本市”

市住建委介绍,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此前有人疑惑,为什么把“住房转出记录”作为限定条件之一。

市住建委解释称,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完善。

东西城房源不足将统筹弥补

民众关心,东西城土地和房源供应不足怎么办?

市住建委表示,《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建委将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城、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另外,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其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不过,此处并非指非京籍人士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就可落户北京,而是指户口迁移,比如是北京集体户口的可以迁移落到房子上。

今年完成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

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区贯彻实施,确保政策落地。指导各区成立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编制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立项目销售价格和份额比例评估机制等,确保政策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另外,今后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市相关部门将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供应,解决无房家庭住房需求,同时为稳控房价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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