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房产有什么规定?对我们未来买房有什么影响?

未来,房子的主人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房屋设立居住权了。

居住权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民法典》第14章规定:房子的主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或者以遗嘱的形式,为自己名下的房子设定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以满足居住的需求。

居住权不仅可以为家庭成员和亲属设定,甚至也可以为朋友、长期为家庭提供服务的保姆、甚至小三设定居住权…

前段时间火爆的电视剧《都挺好》中就有这样一幕:任性老年人苏大强名下拥有一套独立的房产,他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但是又想给照顾自己多时的年轻保姆蔡根花一个保障,让她有个住的地方,让她可以在自己房子里安享晚年不被儿女赶走,这个问题可把他愁坏了,甚至想和人家年轻保姆结婚,差点晚节不保。

2021《民法典》出台后,老苏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将房屋的所有权留给自己的子女,将房屋的居住权给保姆蔡根花,这样蔡根花就可以在苏大强过世后,继续在他的房子里安享晚年。(苏大强的晚节也可以保住了,哈哈!)

居住权的设定对房子有什么影响?

居住权制度,虽然体现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宗旨,进一步强调了房子的居住属性。但为房子单独设定居住权也会让房子的商业价值大打折扣。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难以交易的,因为拥有居住权的人可以名正言顺的在这个房子里住一辈子,你还不能把别人赶走。也就是说你买了拥有居住权的房子,买了也不能住进来。这样居住权就成了房子的一个缺陷,想想谁会愿意买一套有权利缺陷的房子呢?

即使你是房屋的继承人,在继承房屋时,也只能等到居住权到期或居住权人死亡,你才能继承房子住进去。在此之前,你是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搬走。

重要提醒:

2021年之前的房子,都是没有设立居住权的,但未来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大家在以后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你更加细致和慎重,在交易之前一定要记得查清楚,这个房子到底有没有被设立了居住权?否则之后会麻烦不断。买二手房,最好别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

未来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了?

大家都知道买房子一定离不开银行贷款(毕竟全款买房的大佬不多,而且越有钱人越喜欢贷款买房)。银行之所以敢借给我们钱,那是因为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也就是我们那买的房子做担保)。按之前的规定房子在抵押状态下是不能买卖的,什么时候把银行的钱还清了,银行为我们解除抵押后才可以上市进行销售。

而《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也就是说已经抵押的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买卖过户。

今年二手房交易量也一定会因为这个规定,大幅度地攀升。

关键词: 民法典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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