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调整啦!

12月3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即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微调,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新政”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满足来汕入职但缴存公积金年限较短职工的购房需求,经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即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微调,具体调整如下:

一、对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汕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的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提高到40万元。

二、对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汕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的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提高到40万元。保存

各个贷受托银行在受理贷款业务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需对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校验后,收取复印件(盖银行校验章)。

三、根据我中心现存资金状况,决定即日起将个人贷款额度公式中的缴存调节系数从1.0提高到1.2。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贷款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